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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October 15, 2020

現代婚姻家庭中,應該將雙方父母放在什麼位置? - 臺灣新浪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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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現代婚姻家庭中,應該將雙方父母放在什麼位置?

原創 李銀河 

插圖來源於影片《王貴與安娜》

對方的父母生病了,就一定要去照顧嗎?

在婚姻里,配偶是沒有義務照顧對方父母的。不是說對方的父母要是生病了,就一定要去照顧,這個要憑感情,憑能力。

比如說你現在走不開,或者你經濟上你沒有能力去資助,那你沒有義務去這麼做,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我們的法律裡頭規定的是由子女來贍養的,並沒有說子女的配偶要有贍養責任,這從法律來說確實是這樣的。

雖說結婚了以後會改口,你會管婆婆公公、岳父岳母叫爸爸媽媽,但這種改稱呼並不能改變你並不是他的親生兒女,所以你並不會因為婚姻,你對他們就有了贍養的責任。

插圖來源於影片《王貴與安娜》

婚後應不應當,給雙方的父母生活費?

首先從贍養的責任來說,子女是有贍養父母的責任。

在這一點上中西方是很不一樣的,西方的民法裡子女大多數都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。針對這件事兒,非常著名的社會學家費孝通,我的導師,他專門講過一個中西方的親子關係的不同模式。

我們中國叫做反哺模式,就是父母生育養你,然後你在父母老了的時候有贍養父母的責任,而西方就是接力模式,一代一代往下就是只有父母養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,然後子女沒有贍養的這個義務。

所以這個是我們中國和西方的不同,但是由於我們這種文化的不同,子女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已經被寫進了民法,如果你不贍養父母,那你是不行的,是犯法的,甚至可以引起訴訟的,就是說這個人不贍養父母了。

但是我們首先明確,就是說配偶沒贍養對方父母責任,只是子女有。

那是不是一定要每個月都給他們生活費,這個也是沒有硬性規定的,就是說你要根據能力,根據你們的意願,只要你盡到了贍養的責任,有的時候有的父母根本就不需要你去給生活費的。

那麼你去安排好他們的晚年生活,經常去看看他們,照料一下,在他那個行動不方便,病了的時候,失去生活能力的時候,你要去提供照料看護,這些都是在贍養範圍內,那麼這個東西就是要根據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心愿來做。

插圖來源於影片《王貴與安娜》

雙方的老人,一定有義務幫忙照顧孩子嗎?

現在有很普遍的現象,就是爺爺奶奶,姥爺姥姥來幫著帶孩子。按理說老人他們是絕對沒有法定的責任的,全憑他們自願。那我們現在看到有很多比較傳統的家庭,或者說關係特別親密的那種家庭,都是老人就來幫助帶第三代,可以幫他們省下這個精力去工作呀,或者是幫助他們省下保姆的錢,但是也有相當的越來越多的一批老人,他們不大願意再做這個事情了,有好多老人就覺得我已經都幹了一輩子了,我憑什麼要去給你的孩子當保姆啊?

有好多的老人,或者說有點受個人本位影響的老人會這樣選擇的。現在隨著中國的越來越現代化過程,越來越多的老人會做這種選擇了,就是他不把家庭價值在放第一位了,就是我沒有義務,因為本來也沒有這個法定義務,只是說一種習俗上的義務,心理上有點兒覺得:唉,幫孩子忙吧,幫孩子省點錢吧。

如果出現越來越多把個人價值放在第一位,然後把家庭價值放第二位的老人們,大家會越來越不願意去做這件事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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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16, 2020 at 05:51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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