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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uly 2, 2020

兩青年毁輕鐵閘機罪成判囚4 周官:被告受網上煽動心存僥倖| 立場報道 - 立場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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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青年被指去年 9 月 8 日毀壞屯門青松輕鐵站八達通機,被控刑事毁壞罪,二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,今日(2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 4 星期監禁。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,兩名被告心存僥倖,所謂後悔也是被定罪後方展現,指「後悔來得有點兒太遲」;水官又說他們受網上煽動不加思索破壞,若非事發時輕鐵站有開燈及廣播,「分分鐘會打爛晒成個輕鐵站啲嘢」,可能會面對更嚴重的量刑,二人應覺得自己幸運。

被告依次為吳兆軒(22 歲,地盤工人)及霍啟峰(24 歲,兼職功課輔導班教師),被控刑事毀壞罪,控罪指他們於去年 9 月 8 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毀壞輕鐵青松站1號月台上的一部八達通入閘機。

辯方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,首被告的僱主表示他盡責用心工作,是乖巧的年輕人。感化官亦提到被告對自己的所作所為,及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感到後悔,認為可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
辯方續指,二人明白應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政見,其行為不但未能達到目的,更會對社會及市民造成不便和傷害,已有深切反省。惟裁判官水佳麗認為,若非事發時輕鐵站職員開燈及播出廣播,他們知道被人發現後撤離,「分分鐘會打爛晒成個輕鐵站啲嘢,佢哋應該覺得自己好彩。」

官:被告受網上煽動不經思索 無法回答「港鐵做錯啲咩」

裁判官判刑時指,報告中提及二人於網上聽到某些人士煽動,不經思索而進行破壞;又指首被告被問及「港鐵做錯啲咩」時,他無法回答。裁判官認為被告因對港鐵的無理指控,而不加思索破壞港鐵的財物,對市民造成不便。裁判官續指,當晚次被告有準備更衣,二人亦帶有硬物,三人共同行事,認為他們是有計劃而來。

指二人心存僥倖 後悔來得太遲

裁判官強調,二人所謂的後悔只不過是法庭裁定有罪後才展現出來;又指他們心存僥倖,只希望經審訊後罪脫,「後悔來得有點兒太遲」;重申若非二人幸運,當時月台有著燈和廣播阻止他們破壞,「打爛晒個輕鐵站,可能面對更嚴重嘅量刑。」

裁判官說,考慮當日是幾個人行事,亦是有備而來,二人破壞輕鐵站比同類型案件嚴重;認為判以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,故以 5 星期為量刑起點,二人願意賠償予港鐵扣減一星期刑期,終判以 4 星期即時監禁。

案件編號:TMCC1825/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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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02, 2020 at 10:01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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